监管“年货临时摊点”要兼顾执法温度 社会纵议-长白时评 侯薇 2306983

报料电话:0431-86736969

监管“年货临时摊点”要兼顾执法温度
2017-01-16 来源: 中国吉林网

  距离春节只有半个月时间,不少南宁市民已开始置办年货了。南国早报记者1月13日从南宁市城市管理局获悉,为便于市民就近采买年货,对70处临时年货市场和114个烟花爆竹临时零售摊点,不再一味打击,而是规范秩序,让这些“年货临时摊点”造福百姓。(1月15日《广西新闻网》)

  春节马上就要到了,街头巷尾“临时年货摊点”也多了起来。每年只要到了这个时候,也是城管队员最忙碌的时候。为了维护城市秩序,城管队员加班巡逻,发现“临时年货摊点”毫不手软的打击。“临时年货摊点”的经营者则和城管部门玩起了躲猫猫游戏。城管队员来了,他们就仓皇逃窜。城管队员走了,他们就故伎重演。这样的场景在各地城市春节前夕疯狂上演着。

  “临时年货摊点”的出现,在一定程度上确实影响了市容,尤其是春节期间出行车辆较多,临时摊点更加剧了城市的拥堵现象。从城市管理的角度来说,驱赶“临时年货摊点”是没有丝毫问题的。可是,城市管理部门的铁面无私,换来的未必就是群众的理解。

  我们往往会看到,对于城管队员驱赶“临时年货摊点”的做法,小商小贩是意见纷纷,他们说:一年也就一个春节,我们都是小市民,也想依靠勤劳的双手,在春节的商机中赚上一把,为何城市就不能宽容?而市民也多是不理解的:“临时年货摊点”确实方便了生活,城管队员不应该教条执法,而忽略了百姓诉求。

  城管打击“临时年货摊点”,从城市管理法规层面来说,当然是师出有名的,当然是没有问题的。可是,在执法的时候应该做到“特殊情况特殊对待”。“年货临时摊点”是民生的需要。一部分市民因为没有工作,想依靠自己的力量,销售年货赚取一点资金,这种心情是可以理解的,城市管理部门应该善待“自力更生”的临时创业。最为关键的是,这些“临时年货摊点”确实方便了市民购物。比如一些新春对联等等,在大型超市里就很少有销售的,也只能在街头巷尾购买,而且还可以节约时间,不需要长路途的奔波。在春节前夕的几天里,我们的城市管理部门要理性看待“临时年货摊点”,要给民生诉求一个出口。

  给民生诉求一个出口,并不纵容“临时年货摊点”。而是说,一味的取缔,一味的打击,一味的驱赶,效果不大。最应该做的事情是确保“临时年货摊点”的秩序,让他们既能在销售年货里实现自力更生,又方便市民购买年货,还不至于给城市造成太大副作用,把“临时年货摊点”的副作用降到最低。

  南宁市城管部门的做法无疑是值得赞赏的。对于“临时年货摊点”,他们不是水火不容的驱赶,而是给予了柔情的关怀,允许“临时年货摊点”存在,只是加大了对秩序的整治,让他们光明正大摆摊,让他们光明正大赚钱,让百姓购买年货更加方便。

  宽容“年货临时摊点”,彰显城市管理包容胸怀。李克强总理最近再次关注了上海葱油饼事件,他要求执法要兼顾温度,南宁城管对“年货临时摊点”的包容就兼顾了执法温度。(郭元鹏)

责任编辑:侯薇
中国吉林网微信

扫描微信
关注长白讨论

中国吉林网 评论出品

邮箱:ChinaJilin@126.com

分享到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