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锁车轮开罚单”源于权力“脱缰” 媒体言论-长白时评 孙婧楠 2301129

报料电话:0431-86736969

“锁车轮开罚单”源于权力“脱缰”
2017-01-09 来源: 红网

  近日,多名市民反映,在北京市昌平区燕丹村太海路侧停车时,遭燕丹村委会保安大队锁车并罚款100元,原因是车辆占用了交通通道或消防通道。对此,保安大队称,为整治“乱停车”,款项交到村委会。该村所属北七家镇政府回应,多个村子都有类似情况,曾建议不要罚款。而律师则表示,村委会不是行政机关,没有行政处罚权。(1月8日《新京报》)

  并无行政处罚权,甚至连行政机关都算不上的村委会,竟然不顾公权约束,大摇大摆地走上街头,对自己“辖区”内的“乱停车”现象展开任性“执法”,并且其所采取的“执法”方式也显得颇为“强硬”,锁车轮开罚单,一气呵成,不容置疑。而要想开锁放行,则只有老老实实地到村委会交罚款这唯一一条“出路”。

  众所周知,不论是一级组织还是一名个人,其手中所掌握的权力一旦失去了制度的约束,则必然会极易导致任性、变质,甚至随意“发挥”和“扩充”出新的权力边界。而无数的事实也一次又一次证明,权力一旦“脱缰”,则必然会结出一枚枚酸涩的“恶果”。

  笔者还注意到,在现实生活中,其实类似于这种权力“脱缰”并终结“恶果”的案例几乎可以说是信手拈来,随处可见。1月7日的中国新闻网就曾报道过一件更为典型的案例。据报道,陕西山阳县板岩镇有居民于近日向媒体反映,最近社区在征收养老金时,干部要求16周岁至60周岁都要交纳,否则不给换土地证,不给评贫困户,甚至以后在社区也不允许办理诸如盖章等其他手续。

  笔者绞尽脑汁也没有想得明白,养老保险、土地证、贫困户,这几个风马牛不相及的事物是如何被当地政府部门强行“捆绑”在一起的。难道真的如当地官方所言,是为了“吓唬居民”,是为了“完成任务”,是为了避免被上级处罚?而即便当地官方所给出的这些“目的”是他们的真实“想法”,恐也显得极不合适吧,难道公权力不是用来服务而是用来“吓唬居民”的?

  可见,权力一旦失去了约束将会变得何其“凶残”与“无理”,又将给我们的政府部门形象带来多么可怕的影响。而权力一旦“脱缰”,则必然会导致权力“撒野”,权力一旦“撒野”则又必然会触及并伤害到普通百姓的切身利益,并最终结出谁都难以下咽的“恶果”。

  就像燕丹村委会滥施公权,乱用“私刑”,对“乱停车”行为给予“锁车轮开罚单”一样,其实,任何权力“脱缰”所结出的“恶果”最终都只能由权力持有人自己吞下。(乔木)

责任编辑:孙婧楠
中国吉林网微信

扫描微信
关注长白讨论

中国吉林网 评论出品

邮箱:ChinaJilin@126.com

分享到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