莫让净化器成为对孩子们的善意伤害 文体娱教-长白时评 侯薇 227005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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莫让净化器成为对孩子们的善意伤害
2016-11-28 来源: 中国吉林网

  担心孩子健康问题,家长集资在教室里购买了空气净化器,问题也随之而来。近日,杭州的张先生表示,孩子所在幼儿园的家长委员会决定筹资在教室里购置空气净化器,但出于对于二次污染的担心,自己并不赞成此事,家委会表示哪个家长不出钱,他的孩子要被赶出教室。(11月24日《新京报》)

  雾霾来袭,确实让人对身体的健康忧心忡忡。尤其让人揪心的,是孩子们。在政府没有为教室配备空气净化器的现实下,家长众筹购买添置,也是一种解决之道。但一个班几十个孩子,也就有了更多的家长,自然是否添置,也就难以形成统一的意见。在这样的情况之下,少数服从多数,似乎也就成为了合理的选择。张先生的遇到的问题就是如此。家委会恐吓,要把他的孩子要赶出教室。

  家委会是否有这样的权力?少数人是否要一定服从多数人?要判定这一个问题,需要对民主的概念有清晰的认定。“民主就是少数服从多数”,这样的观念其实并不恰当。在有些时代,在有些问题上,出现过非常严重的“多数人的暴政”,给人类和社会造成了严重的危害。如何保障少数人的权利,也就成为了政治学的一个大课题。人类探索出的已有制度设计包括:确保言论自由,少数派可以继续表达,改变别人的看法。此外,还在选举中引入“比例代表制”,在一些特别重大的表决上,要求全体一致。比如欧盟在做出某些重大决策时,就要遵循一致性原则。少数人的正当利益必须得到保护,已成为现代社会的一项重要原则。

  很显然,家委会作为沟通学校和家长的桥梁,他是一个松散型的组织,并不具备这样的强制力。律师认为,从法律角度来看,众筹行为属于自愿行为。既然是自愿,也就表明了每个人有自由选择的权力。因此,以少数服从多数强制他人参与众筹,并不恰当,这是对他人权益的侵犯,更是“多数人的暴政”。至于表示要把孩子赶出教室,更是一种违法行为。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九年义务教育,是国家赋予适龄孩子的权力,任何人不能以任何理由剥夺。当然,为了达成一致,家委会可以和不愿购买的家长进行沟通,但如此言行,哪怕仅仅是态度的表达,也是错误的。

  从空气净化器的使用来看,张先生认为空气净化器起不了什么作用,而且容易产生二次污染,这样的理由恐怕并非牵强。空气净化器的效果几何,并没一个科学的评估结果。更有医生表示,正确使用空气净化器,教室就不能封闭,应该开窗使用。很显然,要达到这样条件,有很大的困难。如此,以少数服从多数为教室安装空气净化器,不仅是多数人对少数人的暴政,更可能是对孩子们的善意伤害!由此看来,孤独的声音不仅应该得到尊重,更应该得到重视。(关育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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