对“托管岳阳楼”不得不说的话 焦点话题-长白时评 侯薇 226235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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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“托管岳阳楼”不得不说的话
2016-11-18 来源: 中国吉林网

  近来,“岳阳楼将‘承包’给企业经营”的消息在岳阳炸开了锅。多个当地自媒体公号发文,称当地政府已与某企业签订协议,转让岳阳楼景区经营权,也就是说,岳阳楼将被“托管”。岳阳楼景区管委会工作人员表示,岳阳楼景区虽不在经营权招商名单内,但眼下景区已经正在进行经营权转让,传言非虚。他称,岳阳楼景区此前是“公家”管理,而且是全国重点文保单位。此次转让经营权是否合理合法,需要给当地市民一个解释。(11月17日《新京报》)

  尽管在去年的招商文件中,岳阳楼景区不在其中,但相关情况最近却发生了变化。从岳阳楼景区管委会工作人员的回应看,岳阳楼景区的经营权转让正在紧锣密鼓进行,不过没有走完流程而已。

  自范仲淹妙笔写下《岳阳楼记》以来,岳阳楼已经成了享誉海内外的名胜古迹。不仅文人墨客“多会如此”,各地游客纷至沓来。国务院早已将岳阳楼列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,属于国有不可移动文物。《文物保护法》第二章规定,“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不得转让、抵押。”尽管有专家解释说,此项规定指的是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的所有权,而非经营权。但是需要指出的是,岳阳楼作为国家重点保护文物,不同于普通文物,更不同于普通景区。景区内的景观或者具体到重要文物的关键部位,比如梁柱,雕塑、房屋等,需要定期维护和修缮。岳阳楼经营权转让后,如果所有者对经营者缺乏必要的约束和监督,经营者过度开发景区,对景区景观和文物造成破坏,后果十分严重。

  从景区的地位与归属来看,岳阳楼景区是著名文化遗产和全国重点保护文物,是国人共享的名胜财富。地方只是岳阳楼的管理者,并非所有者。如果没有经过科学严格的论证,取得民意支持,并经过上级文物保护部门的批准,并对转让经营权后的岳阳楼制定严密的保护措施。地方政府凭什么在民众不知情的情况下“悄悄”转让岳阳楼的经营权?

  再者,岳阳楼不是商业景区,而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,其具有公益属性与社会功能,不能单纯以经济效益论价值。但是,在商言商,企业买下岳阳楼的经营权,营利是其主要目标。企业商业化经营岳阳楼景区自然不在话下。如果企业涸泽而渔,大肆开发景区,提高景区门票和服务价格,景区公益属性如何体现?民众利益特别是游客利益又如何保证?全民共有的岳阳楼又成了谁家的私家庭院?

  一言以蔽之,岳阳楼是全民共享的名胜古迹,不是谁家的摇钱树。岳阳楼经营权不能想转就转。即便当地受财力受限无法正常管理岳阳楼,确实需要盘活岳阳楼资源,也不能想怎么转就怎么转,而应该与企业约法三章,对景区保护,游客权利等方面的问题做出周到的制度安排。(叶祝颐)

责任编辑:侯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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