欠薪零容忍,不让农民工“拄着拐杖过年” 焦点话题-长白时评 侯薇 230420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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欠薪零容忍,不让农民工“拄着拐杖过年”
2017-01-12 来源: 中国吉林网

  今年47岁的赵家友,16岁开始做木工,30多岁开始接小工程,前不久因为讨要工程款被打。定州市人民医院的诊断证明书显示,赵家友左下肢外伤,左腓骨多段骨折,右手外伤,右手第4掌骨基底骨折,枕骨骨折,头皮裂伤,胸壁损伤,肺挫伤,左侧第10肋骨骨折,右上肢外伤。他们告诉澎湃新闻,这些伤,全是被河北定州市丰源房地产公司工作人员殴打所致。(1月11日《澎湃新闻》)

  赵家友被打断了手脚,赵家友的工友鲁朝云也被打断了手脚。都说伤筋动骨一百天,看来这个春节,赵家友和工友鲁朝云只能“拄着拐杖回家过年”了。对于这起案件,当地有关部门十分重视,已经开始走法律程序了。可以想见的是,等待打人者的必然是法律严惩,农民工兄弟无论如何都能“带着钱款回家过年”。只不过是,因为有了这次被打事件,原本“快快乐乐回家”的场景变成了“拄着拐杖回家”的悲伤。

  想追问的是,对于欠薪案件,为何非要到了血肉横飞的时候,为何非要到了惨不忍睹的时候,为何非要到了手脚被打断的时候,监管部门才出面解决?假如说,对于欠薪案件的处理是零容忍的,是能解决在萌芽状态的,也就不至于出现“讨薪被打断手脚”的撕心裂肺之痛了。

  对于欠薪案件,目前还处于这样一个层面:等有人举报了,等有人起诉了,等有人打斗了,监管部门才举起拳头。可是,往往到了这个层面,讨薪也就更加艰难了。增加了农民工的伤痛,增加了讨薪的难度,有的时候欠薪者也早就逃之夭夭。以至于很多农民工不能“带着工资回家过年”。涉及农民工讨薪出现的伤害事件很多,固然原因是复杂的,但是有一点也是不能回避的,此类事件的发生,多是欠薪者和被欠薪者之间直接接触引发的。欠薪者处于强势地位,被欠薪者处于弱势地位。

  如何终结“欠薪被打断手脚”的悲催?我想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。

  其一,“工资月结”是底线。按月发工资,才能减少“积少成多”的工资拖欠,以至于最后到年底了,一年的工资都没有发。这需要监管部门设置“工资月结”的底线制度,无论是谁都不能按照两月、季度、半年的形式发放工资。

  其二,“讨薪代理”避风险。被打断了手脚,其实是农民工直接讨要工资的结果。在讨要工资的时候,执法部门在获取信息之后,要尽量避免让农民工直接与开发商面对面,要成为农民工的代言人,由执法部门实现“讨薪代理”,少些正面摩擦。

  其三,“法律零忍”不手软。如果每一次讨薪案件,都能做到零容忍的话,当一些欠薪者付出了惨痛代价的时候,也就能减少后来者的任性了。法律必须体现自己的铮铮铁骨,做到没有下不为例,做到丝毫不能通融。

  “讨薪被打断手脚”打碎的是法律脊梁。零容忍欠薪,才能不让农民工拄着拐杖回家过年的悲剧重演。(郭元鹏)

责任编辑:侯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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