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救护车索要红包”是监管责任的脱轨 焦点话题-长白时评 侯薇 233638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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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救护车索要红包”是监管责任的脱轨
2017-02-21 来源: 中国吉林网

  广州市民陈小姐报料,前几天她父亲因为病情严重需要转院,谁知高烧的父亲刚刚抬上救护车,车上的医护人员就索要红包,如果不给就不开车。在家属提供给记者的一段手机拍摄视频中,清楚记录了救护车调度人员向病人家属索取红包的情形,并给出的要红包的理由:主要是图个吉利。目前,红包已经被退回。(2月20日《重庆晨报》)

  广州当地电视台的记者在接到爆料后进行了深入采访。奇怪的是,这家医院说救护车并非是医院的,而是“救护公司”的。医院的救护车不足,在不能满足使用的情况下,会让患者自己联系院外的救护车,有的时候医生也会帮着联系,“索要红包的救护车”就是患者的医生帮着联系的。不过,红包被退回来了,难道就算完了?

  我们需要追问的是“救护车索要红包”还包裹着什么?

  其一,包裹着资源缺失真相。作为一家医院,作为急救中心,就应该满足出车需要。资源不足不是冠冕堂皇的理由。试想一下,假如所有急救中心的急救车辆都不能满足需要,还如何保障生命健康的需要,还如何营救脆弱的生命?对于生命救援来说,一分一秒都是十分珍贵的。社会救护公司的存在本来就是一件十分尴尬的事情。医疗救护就要多些公益情怀,政府资金不能缺位。

  其二,包裹着救护市场真相。民间救护是不是能被允许?也就是说,社会资金究竟能不能从事救护工作?对于这一点至今都没有多么明确的说法,在一些医院的附近总是会待着一些类似的救护车,这些救护车有着和医院以及急救中心相同的标识。如果允许其存在,就应该规范标识,区别化管理。如果不允许其存在就应该严厉打击。岂能纵容这些乱象一直存在?

  其三,包裹着利益苟合的真相。在一些医院,医生会帮助联系院外的救护车,那么医生的这种行为究竟属于做好事,还是办坏事?最起码,医生应该有充分的告知义务,要让患者家属知道联系的救护车不是医院的,而是民间的,把选择权交给患者家属。我想知道的是,医生帮着联系院外的救护车辆的时候,是不是也跟着分取利益了?医院是否也从中获得了好处?

  其四,包裹着不愿作为的真相。记者依据市民提供的电话号码,很简单就找到了“索要红包的救护车”,也全部退回了。问题是,对这样的行为是不是该有一个说法,只是退款就完事了?记者能够找到“索要红包的救护车”,监管部门找不到?监管部门应该介入其中,给索要红包定个性,看看究竟属于什么样的行为?这些人究竟该如何惩罚?否则他们还会继续威胁一下个患者家属!

  不管是“公家的救护车”还是“民间的救护车”,都不能驶出营救生命的轨道。这必须成为监管部门的底线。从这个角度说,这也是监管责任的脱轨。(郭元鹏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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