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谋振兴·话突破】人与自然和谐共生,吉林“绿色答卷”更亮更美 焦点话题-长白时评 罗丹 38312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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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谋振兴·话突破】人与自然和谐共生,吉林“绿色答卷”更亮更美
2024-03-19 来源: 中国吉林网

  3月5日上午,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开幕。国务院总理李强作政府工作报告。李强介绍,今年政府工作任务提出,加强生态文明建设,推进绿色低碳发展;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,协同推进降碳、减污、扩绿、增长,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。近年来,吉林不断加强生态文明建设,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,已经交出了亮丽“绿色答卷”。

  生态兴则文明兴,生态衰则文明衰。近年来,吉林在科学筹划、探索路径、有序衔接等方面持续发力,深入打好蓝天、碧水、黑土地、青山和草原湿地“五大保卫战”,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和提高。比如,2018年吉林正式启动“吉林省中华秋沙鸭专项保护行动”。2022年,吉林实施了中华秋沙鸭“安居工程”,在全省应用中华秋沙鸭监测信息系统,监测种群动态,并在全国率先启动为期三年迁徙期水鸟同步调查。2023年,监测发现中华秋沙鸭总数已经达到600余只。

  “万物得其本者生,百事得其道者成。”生物多样性是生态系统稳定性、持续性的基本保障。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:“我国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具有许多重要特征,其中之一就是我国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,注重同步推进物质文明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。”近年来,吉林开展“绿卫”“绿盾”“清风”等专项行动,效果明显。比如,吉林联合东北虎豹国家公园,在野生动植物保护、野生动物救助、“人兽冲突”预警、反盗猎等方面开展合作,共同守护吉林的绿水青山。

  立善法于天下,则天下治。以地方立法推动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,是保护生物多样性最直接、最有效的途径之一。3月1日,《吉林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》正式实施。该《条例》是吉林首部关于陆生野生动物保护的地方性法规,共二十八条,从健全保护机制、完善保护举措、强化安全管理等方面,对包括乡镇人民政府保护职责、栖息地保护单位责任、禁止干扰和破坏陆生野生动物生息繁衍等内容进行了细化和明确。将《条例》不打折扣落到实处,吉林“绿色答卷”更亮更美。

  “环境就是民生,青山就是美丽,蓝天也是幸福。”良好生态环境是人和社会持续发展的基础,生态环境保护是功在当代、利在千秋的事业。尊重自然、顺应自然、保护自然,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。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,是实现“十四五”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。吉林将以全面推进美丽吉林建设为“主题”,聚焦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服务高质量发展“两条主线”,实施“十大行动”“五项举措”,持续稳定巩固提升生态环境质量,奋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吉林。(杨飞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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